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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9章 跟狼厮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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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29章跟狼厮打

    “救命啊!海亮哥,救命!!”又一声惨叫撕裂长空,王海亮的头顶上响起一个炸雷。

    二丫,是二丫,二丫在叫我!那声音非常熟悉,海亮听得出那是二丫的声音。

    二丫已经死去十年了,可是女孩的声音一直在他的耳朵边回荡。

    他一直觉得二丫没死,而且就在他身边。

    不好,二丫有危险!王海亮爬起来伸手就摸向了衣服……他已经酒醒了大半。

    好酒就是这样,喝醉以后睡一觉,醒来头脑就十分清爽。

    尽管酒醒了大半,他意识到自己是在远在千里的漠北。

    也想起了昨天晚上跟买买提老汉一起喝酒,可脑海里仍然没想到自己的衣服是什么时候解除的。

    衣服慌乱地穿起来,羊皮大袄来不及批在身上,袜也顾不得穿,海亮就提起鞋,抓起墙上的铁弓冲出了帐篷。

    冲出帐篷以后,王海亮吓得目瞪口呆。

    我的个天!原来外面已经被一群野狼团团包围了。

    被买买提老人说中了,大草原上果然有野狼,而且是成群结队,乌压压的一片。

    这里的狼跟大梁山的狼大不一样。草原上的狼又称之为白毛狼。

    跟全世界所有的狼一样,阿尔泰山脉的狼群每年的春天会随着食物的增多化整为零,散布在大山和草原的每一个角落独自觅食。

    而每年的冬天,随着大雪的降临,食物越来越少,它们就会自动聚集起来,成群结队去攻击大型的动物。

    现在正是冬天,膝盖深的大雪还没有消融,覆盖了半个冬天的大雪,把所有的食草动物逼迫在了窝窝里,四个月的时间都出不来。

    饥饿了接近一个月的狼群再也无法忍耐了,牧民的羊群成为了它们最肥美的猎物。终于开始对羊群和马群动了最猛烈的攻击。

    狼们非常狡猾,也隐藏地很好,它们身上的皮毛跟白茫茫的雪地浑然一体,不仔细看,你根本意识不到狼群的存在。

    阿尔泰山的群狼每年要换三次毛,每年的春天和夏天,随着天气的转暖,它们身上的白毛就会自动脱落,浑身换成青绿色的长毛,这样隐藏在草丛里不容易被现。

    每年的秋天,它们的绿毛会再次脱落,后背上变得焦黄,这样便于它们隐藏在那些干枯的草丛和密林里。

    而到了冬天,毛色就会全部转白,跟地上的大雪成一个颜色,这样便于它们隐藏在雪地里。所以牧民们喜欢把这里的狼称作雪狼。

    皮毛是它们的伪装,也是它们扑食猎物最好的障眼法,大自然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注定了白毛狼的生存地位。

    因为终年食物的短缺,它们的性格比其他高山狼的性格更加凶猛,也更加的残忍。

    狼们一扑而上,纷纷扑向了羊群,牧羊犬也一扑而上,很快就跟狼织在一起,翻滚声,打闹声,嘶嚎声声声入耳,大草原立刻变成了浴血奋战的战场。

    这些狼是非常聪明的,几天以前它们就瞄准了这里的目标,也现了獒王黑虎的存在。

    狼是有先见之明的,这里的狼群为的一只,是一条浑身长满白毛的高大公狼,它的身足足比其他狼长出去一尺,也高出半头。威武雄壮不可一世。

    它从放哨狼的口中得知,草原上来了一条浑身黑毛的猎狗,那条狗非常的厉害,应该是个劲敌。

    但是白毛狼王一点也不胆怯,它虽然不敢跟黑虎正面交锋,却有本事把它引开。

    在攻击帐篷群的时候,它已经调集了几只最健壮的公狼,先对黑虎进行了挑逗。

    几只公狼靠近帐篷群的时候,王海亮跟带娣正在帐篷里面。两个人根本没有意识到危险的来临,黑虎就在外面守护。

    深夜,猎狗的眼睛是非常犀利的,耳朵也可以比白天敏锐十倍。

    从空气稀薄的味道中,黑虎闻到了野狼身上的那股味道。

    它立刻意识到了危险,耳朵直愣起来,浑身的鬃毛骤然炸起,像一只威武狰狞的狮,嘴巴里也出的恐吓的呜呜声。

    终于,一条大狼从雪堆的背后探出了半个脑袋。黑虎一眼就看到了它。

    猎狗的四肢猛然伸展,做出了扑杀的样,嗖地一声,黑虎的身体就像一颗冲破枪膛的弹,冲那条狼就扑了过去。

    黑虎初来乍到,根本就不知道草原狼是多么的狡猾,也不知道它们用的是调虎离山之计。

    那条白狼现黑虎扑了过来,扭身就跑,转眼不见了踪影。

    黑虎是不容自己的主人受到伤害的,任何敢于对王海亮动攻击的野狼,都会被它尖利的牙齿和锋利的爪拒之门外,

    黑虎的身体就像雪地上刮起的一场骤风,奋不顾身冲那条雪狼卷了过去。

    只一瞬的功夫,猎狗就将它扑倒在地,尖利的狗牙咬向了它的脖,一腔血飞溅而出,瞬间将雪地染红。

    剩下的几条狼全都傻了眼,根本没有想到黑虎的动作会这么快。它们吓得一起吱吱尖叫,抹头就跑。

    黑虎丢开了嘴巴里的白狼,飞身就追。一口气将它们追出去老远。

    这几条白狼的任务就是把黑虎引开,好让白毛狼王领着大部队有机可乘。所以玩了命的奔跑。

    它们总跟猎狗保持同一段距离,黑虎停下,它们也停下,黑虎追过来,它们就继续跑,总是保持五六十米的距离。

    黑虎跑惯了山路,对大草原上膝盖深的雪地毫不熟悉,四条蹄陷进雪地里老深,每一次跃起都要费上一番力气,所以动作大打折扣。

    而这里的野狼跑惯了雪地,它们的动作就比较轻盈,所以黑虎一时半会反而追不上它们。

    猎狗已经意识到危险,它知道自己中计了,想翻身回去解救羊群。

    可是刚一转身,那几条白狼就停下身,冲着它嗷嗷吼叫,不断地挑衅,好像是笑话它是个没有见识的乡巴佬。

    猎狗的尊严受到了屈辱,浑然不顾起来,这次说什么也不会放它们走,几条狼也跟黑虎周旋起来。

    渐渐的,黑虎距离帐篷群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就在黑虎跟几条大狼周旋的当口,这边的白毛狼王已经对牧民的羊群动了攻击。

    一百五十多条狼将数千只羊群团团围住。

    这里家家户户都喂狗,猎狗的责任就是看护羊群。

    当白毛狼王低声一吼,动攻击命令的时候,猎狗已经严阵以待了。

    嗖嗖嗖,无数条清影纷纷寻找目标,扑向了各自的敌人,雪地上立刻就撕咬成一团。

    可惜的是猎狗的数量太少,狼群的数量几乎是它们的几倍,顾得了这边,顾不得那边,顾得了那边又顾不得这边。

    狼群如入无人之境,转眼的时间越过羊圈的木栅栏门,将羊群冲了个七零八落。

    它们一扑而上,将羊咬死,大口大口吸食着羊血,撕咬羊腿上最肥美的好肉,羊群的惨叫声不绝于耳。

    这里的牧民是非常警醒的,他们已经习惯了野狼的袭击,也随时准备半夜起来打狼。

    听到外面的狗叫声跟狼嚎声,牧民们的反应非常迅,第一时间就抓起猎枪飞出了帐篷。

    一时间啪啪的枪声响了起来,弹很快打光,牧民就一扑而上,跟狼群厮打起来。

    整个牧场乱作了一锅粥。

    古丽也被惊醒了,当时她正在抱着一个孩睡觉。那是买买提老人的孙女,已经四岁,小丫头非常的乖巧,正在丫丫学语,还不到上学的年龄。

    她非常喜欢古丽,跟古丽的关系好,夜里也陪着古丽作伴。

    小女孩竖着一对羊角辫,一下抱紧了古丽:“姐姐——狼来了,我怕,我怕。”

    古丽赶紧安慰小妹妹:“别怕,别怕,姐姐告诉你一个秘密,你姐夫来了,他就在外面,他会保护咱们的,乖了,乖了。”

    古丽想出去帮着牧民们赶狼,可是又害怕野狼扑进帐篷对小女孩造成伤害,她不敢出去,只能抱着孩在帐篷里哆嗦。

    忽然,撕拉一声,帐篷的帆布被一条白狼撕扯了一条大口,紧接着,一条狼的身躯飞身而入。

    那条白狼好像忽然从天上掉下来的一样,非常威武,浑身的白毛亮光闪闪,那眼睛是血红血红的,仿佛地狱的幽灵。

    它一眼看到了古丽怀里小女孩,白生生的脸蛋,嘴巴上流出了垂涎欲滴的哈喇。

    两只蹄一蹬,嗖地就扑向了古丽怀里的小女孩。

    古丽吓坏了,她像一只受了伤了老麻雀,将要保护自己的雏鸟不被伤害那样,奋不顾身扑向了野狼。

    古丽不知道哪儿来的勇气,小女孩的安危,一下让她想起了自己的孩。想起了当初,是大山里的野狼拖走了自己的儿。

    母亲的天性激起了她反抗的渴望,现在的古丽什么也顾不得了,只是想着小女孩不受伤害。

    古丽是抓起被扑向野狼的。

    一下用被裹住了野狼的全身,将白狼罩在了棉被里,然后整个身体也扑了过来,将野狼死死压在了身下。

    那条野狼想不到女人为了保护这孩会跟她拼命,在被的底下嚎叫起来,剧烈挣扎。

    四只蹄不住地踢腾,将被窝抓着咯吱咯吱响。

    它的牙齿不住地撕扯被窝,很快,被窝就被狼牙撕裂了,露出一个很大的窟窿。

    狼头从窟窿里探了出来,冲着古丽呲牙咧嘴。

    古丽感到了一股逼近的死亡,她万念俱灰,忽然就想起了海亮,扯着嗓喊叫起来:“海亮!快起来!狼来了!救命啊!打狼啊————!”

    王海亮被古丽的声音惊醒,一耳朵竟然听出是二丫的声音。

    他也觉得奇怪,抓起铁弓冲出了帐篷。

    出门一看,王海亮刷拉出了一身的冷汗,现外面竟然乱成了一锅粥。

    古丽还在不断地嘶叫,声音是从隔壁不远处的帐篷里传出来的。

    王海亮顾不得帮牧民打狼了,咬死几只羊能值几个钱?在牧区,最不值钱的就是羊了。

    还是救人要紧,孰轻孰重海亮脑一转就分了出来,所以两脚一点,身腾空而起,直接就扑进了古丽的那个帐篷。(本书是塔读文学签约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