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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二章 死战不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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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距离夜鹰突击队军营将近五千米外的一个小山坡上,射完十二发炮弹的燕破岳,拿出单兵铲在地面上挖出一个比拳头略大的小洞,又取出一枚手雷拔掉保险栓,将它塞进了那个土坑里。做为狼狈为奸的死党,萧云杰立刻反应过来,奋力将四十公斤重的迫击炮挪过来,用炮盘压在了那枚手雷上。

    燕破岳曾经听几位师父说过,在战场上敌军经常在我军士兵的尸体下面放置一枚拔掉保险栓的手雷,只要我军去给烈士收尸,一动尸体就会触发下面的诡雷,造成人员杀伤。燕破岳的布置就是尸体诡雷的翻板,但是相对比之下,他的这种诡雷,更加让人防不胜防,或者说更加无耻。

    尸体丢在那儿,也许一时间还不会有人去收拾,但是一门迫击炮丢在演习现场,蓝军那边的人追过来,怎么也得把迫击炮回收了,要不然的话,丢了咋办?!

    “老燕,”萧云杰做为狗头军师,面对燕破岳这个堂堂正正的“阳雷”,又出谋划策予以改良进化:“你看这样如何,我潜伏在附近不动,如果一会追兵赶至,把迫击炮收走,炸得鸡飞狗跳,那自然是万事大吉,但是如果他们不理会迫击炮,继续猛追,我就悄悄把迫击炮藏起来,你再把追兵一路引过来,到了那个时候……”

    说到这里,燕破岳和萧云杰对视而笑,两个人此刻的笑容,比电影中那面对太君露出最卑贱笑容的伪军队长,猥琐下贱了何止十倍?!

    “砰!”

    八五式狙击步枪的枪声突然传来,是孤狼发现敌人开火了。紧接着班用轻机枪和自动步枪的枪声连环响起,从枪声来判断,这批敌人已经顺着丛林,摸到了距离他们不足六百米的位置,如果不是孤狼的眼力太好,发现敌人接近并开枪示警,就凭燕破岳和萧云杰这两个外行,也许直到敌人摸到眼皮子底下,才会发现并随之爆发必死无疑的遭遇战。

    看着枪声不断传来的密林,燕破岳下意识的抬手看了一眼手表,三分钟,从他发射第一发炮弹到现在,只过了三分钟。除非是用飞的,否则夜鹰突击队的人,绝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就从军营扑了过来。

    这样算下来,只剩下最后一个可能,有一支敌人的特战小队,就算不知道他们在哪里,依然整夜呆在群山当中,随机待命,就等着他们自己暴露行踪,再对他们发起铁锁横江般的致命一击。

    “下着雨,天这么冷,连我们的人影都看不到,就这样还能在大山里窝了一晚上,夜鹰突击队不是特种部队吗,怎么里面还能钻进这样的二货?!”

    燕破岳的话音未落,远方的风中,就隐隐送来了一个愤怒而疯狂的吼叫:“燕破岳,你这个坏蛋,给出来,出来,出来啊!!!”

    在短短几十秒钟时间,这个声音的主人,就在丛林中向他们逼近了三四百米,这种运动速度,就连以体力和爆发力见长的燕破岳,都要为之耸然动容。而这个声音,听起来似乎有点耳熟。

    “老萧,你先顶住,只给我三十秒!”

    燕破岳飞快的取出了纸笔,萧云杰虽然不明就里,还是拎起87式自动榴弹发射器,躲在山坡后面,对着丛林连续扣动扳机,一发发35毫米高爆榴弹飞向敌人冲来的方向,这个时候,榴弹发射器可以象迫击炮一样曲线射击的优势就被展现得淋漓尽致,萧云杰躲在山坡后面,敌人突击队的自动步枪,再射击也不可能打中他,而他射出的榴弹,却可以一发发的从头天降,一个人一门榴弹炮,硬生生将那支十五人的特种小队冲锋势头给压制下去。

    燕破岳将一块口香糖丢进嘴里,一边用力猛嚼,一边在纸上奋笔疾书。

    “噗!”

    燕破岳将口香糖吐出来,用它为粘料,把写了字的纸贴到迫击炮炮管上,燕破岳对着打完一个弹鼓,正准备更换的萧云杰急叫道:“老萧,成了,风紧扯呼!”

    三分钟二十秒后,林钢蛋带着十几名全幅武装的特种兵,杀气腾腾的冲出丛林,他首先看到的,就是那门门独自屹立在风雨中的迫击炮,一张从笔记本上撕下来的纸,正在迫击炮炮管上随风而舞。

    燕破岳在短短三十秒钟时间,就在纸上写了一首打油诗:

    豪兴挎枪入夜鹰,

    唧唧歪歪被鄙视。

    只得站在大门口,

    对内射出一榴弹。

    这首打油诗写得不伦不类,在最后,燕破岳还加上了一句气死人不偿命的话:守大门的班长兄弟,谢谢啦啊!

    听听林钢蛋刚才的吼声,那是多愤怒,多生气,多想逮住燕破岳暴打狠喘啊,现在他只要看到这张纸条,百分百会更加怒火中烧,只要他一时无法控制自己的怒气,一脚踹在迫击炮上,那他这位警卫排硕果仅存的班长和身边最近的几个士兵,就会一起交待在这里。

    用老爹的话来说,这叫啥来的,对,激怒型诡雷!

    只可惜,林钢蛋根本没有去看迫击炮上粘的纸。他只是扫了一眼,就将目光再次落到了燕破岳和萧云杰撤退时留下的脚印上,从喉咙里发出一声犹如受伤野兽般的嘶吼:“追!”

    “可是……”

    有人望着迫击炮想说什么,可是林钢蛋在这个时候,已经追在燕破岳他们的脚印后面,再次发起了追击。

    “老燕,你布的陷阱被识破了!”

    听到萧云杰的提醒,燕破岳的第一感觉就是不可能,那个只能用一窍不通,笨蛋蠢材猪小弟来形容的警卫排班长,怎么出过一次洋相后,就能破而后生般的成为一个天才,就能他燕破岳精心布置的陷阱都能一眼识破了?

    在跑过一片草地时,燕破岳一边跑一边连续丢出几枚72式反步兵地雷。这种地雷只有八厘米长,三厘米高,一百二十五克重,比我们在超市可以看到的那种铁皮午餐肉罐头盒还要小一半,这种地雷外壳是塑料的,通体漆成了绿色,把它们丢在杂草丛中,自然而然就会和环境融为一体。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把它直接丢进溪水或者泥地里。

    最让人称赞的是,它的引信在里面,可以一边跑一边布雷,绝对是特种兵在战场上,用来阻隔敌军追击,打击敌军士气的最有效手段之一。

    还是三分零二十秒钟后,林钢蛋一马当先的冲了过来,其他队员就算临时调拨给这支小队的夜鹰突击队正式特种兵,都被林钢蛋甩到出了三四十米远,林钢蛋就象是一只被彻底激怒的猎豹般,不断疾冲,直线冲过了那片布了几枚地雷的草丛。

    在冲过草丛后,林钢蛋不停冲刺的身体猛然一顿,他霍然转头,对着身后追上来的队员,放声狂吼:“小心地雷!”

    丢下这句话后林钢蛋继续开始追击,九名警卫排的士兵,立刻左右散开避开了那片草丛,可是被孙宁调派过来的火力支援小组三名夜鹰突击队特种兵,脸上却浮现出不以为然,扛着班用轻机枪的机枪手低哼道:“他一直盯着燕破岳的脚印,瞪得眼珠子都快蹦出眶了,还能发现地雷,难道他还长了第三只眼睛不成。要是真有地雷,他跑过去的时候,怎么就那么好命?”

    看着林钢蛋和燕破岳几乎完全重叠的脚印,火力支援小组的组长猛的神情微微一动,他走上前踩在重叠起来,所以特别深的脚印上,一步步的穿行,在他走到一半时,略略一停顿,又继续向前走,一直走出了草丛。

    回头望着草地,火力支援小组组长轻而易举的在草丛中看到了一枚静静隐伏,由于颜色太过接近,几乎融为一体的72式迷你反步兵地雷,他慢慢吁出一口长气,沉声道:“厉害!”

    两名士兵已经明白,在草丛中真的有地雷,他们都将询问的目光投到了自家组长身上。身为特种兵,获得新的战场知识,往往就代表了一次生存的机会。

    “燕破岳从小就接受训练,他的体力充沛,在奔跑时,步伐的尺寸几乎一样,可是在他进入草丛时,其中十一步却明显变短,这表明他减慢了速度。在被敌人追击时,一个特种兵明明体力充沛,却突然减慢速度,这已经足够说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