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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7章 翻两番,鲲鹏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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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林潇湘,名字比邻居家大丫、二凤、三花之类的好听那么一点儿,是因为我爸是村里小学的校长,他在镇里上了师范学校,十几年前成了村里最有文化的人,还娶了一个漂亮的镇里姑娘当老婆,引来全村人的羡慕。

    我妈就是那个镇里姑娘,她不但漂亮而且什么活计都会做。尽管如此,她却是家里干活最多,最受气的人。因为她生了我这个赔钱货,没有为三代单传的老林家延续香火。我很小的时候就看着那个‘老妖婆’打骂我妈,我妈总是默默地忍着,从来不告诉我爸。那时候年纪小,我总以为告诉我爸,他就能保护我妈。可是后来我才明白,在我妈和他妈之间,他永远向着他妈。所以,我恨‘老妖婆’也恨我爸。我从小就不叫‘老妖婆’奶奶,她打骂我妈的时候我还瞪她,所以,我也没少挨她的打。

    十六岁之前,我是学校里出了名的‘冷美人’。由于农村结婚早,十五六岁又是情窦初开的年纪,但是根本不需要谁告诉我不许早恋,我妈这辈子就是被所谓的爱情毁了个彻底,鲜血淋漓的惨痛教训比任何说教都有用。

    我本来是考上镇里的高中了,但是我妈病了。我爸的工资向来都是交给‘老妖婆’的,她不肯拿钱给我妈看病,我爸就眼睁睁地看着我妈胃疼起来在地上打滚,也不带我妈上医院。

    我算是看透了,想要靠我爸给我妈看病,根本就靠不住。所以,趁我妈下地干活时,我给她留了张字条,说出去打工赚钱去了。

    那时候我多天真啊,以为打工就能赚着钱呢。可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小丫头,要学历没学历,要力气没力气,能做什么呢?初到枫城时,我在广场上发过广告单,在大排档洗过盘子,在马路中间给护栏刷过油漆。这些工作一天忙到晚,除了吃饭住宿根本就存不下钱寄给我妈。

    后来我在街上遇到了同村的林强,我们那个小村子里的人基本上都姓林,七算八算都能沾亲带故。他在枫城上大学,介绍我到他们老师家里做保姆,我才算在枫城稳定下来。

    我前半生的一大半时间就是个倒霉版的‘村妞进城’,遇到庄鹏时,我承蒙林强的老师‘照顾’,在一所中专艺校学声乐。其实我开始连五线谱都不认识,可是学声乐便宜,有张嘴能发生就成。

    当时啊,庄鹏是捐资助学的慈善家,我是食不果腹的特困生。在台下时,我就想,台上那个西装笔挺的男人怎么跟大明星似的,那么好看呢。不过我当时脸皮还特别薄,总觉得拿人家钱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儿,上台接受捐助时一直低着头,只看到庄鹏西装上系得严丝合缝的纽扣。

    等到十八岁以后,我在枫城有名的销金窟里活得风生水起。虽然没上过什么大学,不过社会这所大学比什么211还是985的大学都会教育人,它教会了两个做人的真理——一个是,这世上啥都是假的,只有钱是真的。另一个就是,别人泼你冷水别浪费,烧开了再泼回去。

    时隔两年再遇庄鹏时,他是来这里风流快活的大老板,我是霜林醉的红牌花魁。那时候我虽然出道不久,但坐在男人腿上喝酒唱歌早就游刃有余了。我不知道庄鹏是不是记得他曾经资助过我读书,反正他每次来霜林醉只点我的台。

    我从未对庄鹏有过什么‘非分之想’只当他是‘恩客’,因为从一开始我们就只有一种关系——‘资助人’是什么?不就是‘金主’么?‘恩客’是零售,‘金主’是批发,我俩从来就是做‘买卖’。

    我从来不相信爱情,因为我压根就不相信任何人,呵呵……

    叩叩叩,卧室的门被敲了三下,还能隐隐地能听到孩子的哭声:“小姐,小少爷醒了。”

    “进来吧。”潇湘应了一声,保姆推开房门走进卧室,潇湘接过孩子,“给我吧,你去压点儿水果泥拿过来。”

    “好的,小姐。”保姆依言去准备水果泥了。

    “醒就醒了呗,还要哭一鼻子给为娘的示威?”潇湘将儿子柔软的身体抱在怀里,坐到落地窗前的地毯上。

    拉斯维加斯、东京、香港都是以夜景美丽出名的城市,而害怕孤单的人总是喜欢这样繁华绚丽不夜城。因为孤单寂寞总是会在夜色降临时分,像个幽灵一般的出现在你身边,那种感觉说不上是冷还是害怕,是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潇湘看着远处闪烁着的各种颜色形态各异的霓虹灯,它们如同夜色中耐不住寂寞的人,以最妖娆最夺人眼球的方式,吸引着人们的目光。

    夜色已经开始在这个最繁华的大都市里弥散开来,林潇湘脚下是美丽的维多利亚港。不过今天的视线并不算好,从下午的时候,天边的云就一层一层地压了过来,气势汹汹如同千军万马,发出了沉闷的雷声。没过几分钟,瓢泼大雨从天而降。由于这里是公寓的顶层,借着风势可真是疾风骤雨来。

    倾泻而下的瓢泼大雨化成了水幕顺着落地窗流下来,从里面看出去,所有的一切都有些模糊不清,外面的灯光都带着些神秘的美感。潇湘觉得自己好像是坐在了天际一般,从这个高度可以静静的看着浮世众生。

    其实,她并不喜欢雨天,记忆里所有不好的事情都发生在下雨的日子,而这样的天气也最容易让她想到不开心的事情。

    “小姐,您晚餐想吃什么?”保姆似乎也看出潇湘的心情不是太好,语气也比平时要谨慎一些。

    “吃火锅吧。”潇湘淡淡的开口。下雨的时候她喜欢吃火锅,看着各种食材在锅子里咕嘟咕嘟地翻滚着,心里也会暖一点儿。

    餐厅的灯光是暖金色的,大大的餐桌上摆放着煮开的鸳鸯锅底。各式的手打丸子、切得薄薄的鱼片、上好的肥牛片儿、新鲜的青菜菌菇。蘸料碟一字排开在面前,海鲜蘸料、肉类蘸料,青菜豆腐都配着一碟不同的蘸料。

    潇湘忽然笑了,她记得庄鹏第一次带着她去吃饭,她怕吃西餐闹笑话就说要吃火锅。当这些个碟子排在面前,她突然发现别说是西餐,就是自己吃了这么多年火锅,遇上庄鹏这么讲究的吃法,她也是不会吃的。那时候手足无措的囧样,似乎就在昨天。

    一个人吃火锅,无论食材多丰富精致,总是凄凉的。潇湘招呼保姆和两个帮佣的大姐一起过来打火锅,吃完饭后又给儿子洗了澡。服侍着小祖宗睡下,潇湘随手拿了一本小说,窝在床上翻着。

    听到了开门的声音,潇湘有些意外,难道是庄鹏回来了?李明阳今天结婚,庄鹏公司里也有一些事情,他昨天出门之前说,要在枫城待三天左右才回来。

    几秒钟后庄鹏果然推门而入,他身上没有淋到雨却带着湿气。庄鹏把外套脱了下来,随口问道:“小恒睡了?”

    “刚睡着,都几点了还不睡啊?”这男人平日里总是淡漠的,唯有在问起孩子时,才能见识到他的温暖。

    潇湘从床上爬起来,走到庄鹏身前,像个称职的妻子一般,帮他把外套挂起来,然后解开领带,拆下手表袖扣,然后一粒粒的解开衬衫的扣子。庄鹏的身材很有料,性感粗犷的锁骨,锁骨往外沿伸接连而下的三角肌隆起的弧度刚刚好,不会太壮硕夸张,也足够彰显力与美。再加上他宽宽的肩膀和结实胸肌与排列整齐的腹肌,能够从他的怀抱里感到踏实的安全感。所有的一切完美构成了一个黄金比例的倒三角,估计庄鹏要是去走内衣秀,能看得一票女人流鼻血。

    直到庄鹏动手退去身体上最后的一件遮蔽物时,潇湘转身进浴室去放洗澡水。虽说他的身体还真没有她没见过的地方,但潇湘的神经还没大条到可以这样地看着这个男人。放水的哗哗声都没有覆盖庄鹏低沉的笑声,大概是在嘲笑她太矫情。

    潇湘不由得想起她跟庄鹏的‘第一次’,说实话,是她扑到庄鹏的。

    那之前潇湘跟庄鹏的真是清水的不得了,连吻都没接过。只不过庄鹏去霜林醉只点她来作陪,蒋影就带了一票保镖来捉她。那次她被揍惨了,中度脑震荡,还有好些皮外伤,让她在医院里躺了两个星期。就这样还是庄鹏及时赶到,要不然后果不堪设想。潇湘哪吃过这种哑巴亏,她躺在病床上一坐起来就头晕的时候就暗暗发誓,等她能下床了,第一件事儿就是把庄鹏给睡了,真他妈的冤枉死她了。狐狸没捉到,惹了一身骚。

    出院那天潇湘是带着目的去找庄鹏的,庄鹏的助理把她送到办公室。偌大的办公室里却连个人影儿都没有,潇湘狐疑地往里走去。推开一扇虚掩的门,发现庄鹏的办公室还是个套间,里面有个像是卧室的房间。潇湘当时不知道人家这些精英人士都喜欢给办公室配个休息室,不过老天实在太厚爱她了,听到哗哗地流水声,她推开浴室的门就看到了……